蔡伦狂,沈傲更狂,书画鉴赏,谁还能比沈傲更精通?

    沈傲做人的原则就是这样,既然已经将人得罪了,那么不妨将他得罪死;既然踩了别人一脚,沈傲不介意多踏上几脚以示对敌人的尊重。

    沈傲收起纸扇,将纸扇儿收在腰间,轻狂地一笑后,用着轻蔑的眼色望了蔡伦一眼,才是朝周若道:“表妹,来,为我研磨,今日要让蔡公子见见什么才是真正的书法;吴三儿,为我再拿一支笔来。”

    说着,沈傲便捋起袖子,铺平一张画纸,左右张望了一眼,目光停在赵佶身上,微微一笑,对赵佶道:“相公的行书,沈某人佩服,能将这书贴模仿到这样的地步,已算是非常难得了,还未请教高姓大名。”

    这叫统一战线,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,先拉这人入伙,壮大声势。

    赵佶也是微微一笑,道:“鄙人姓王,单名一个吉字。”

    沈傲颌点头,笑道:“我倒也认识一个和相公同名的,他叫王老吉。”

    汗,王老吉好久没有喝过,沈傲倒是颇有些想念了。

    赵佶呵呵一笑,心里在想:“此人倒是颇为有趣,只是姓蔡的行书功力不浅,此人与他斗书法,只怕非败不可啊!”心里叹了口气,不知不觉间,为沈傲担心了起来。

    周若在旁碾着墨,饶有兴致地望着沈傲,心想:“他又不知在说什么鬼话了,世上哪有人叫王老吉,要写行书就快写,真是啰嗦。”虽是有些埋怨,可是看到沈傲对蔡伦那种不屑又狂妄的姿态,倒有些解恨。

    吴三儿送了一支笔来,沈傲左右手各执一支笔,众人一看,噢!明白了,这位沈公子只怕是要左右手同时行书;左手行书本就已是很难得的了,除非左撇子,一般人用左手总是不习惯。可是左右手同时行书,已是在挑战人类极限了。

    须知一心不能两用,就是再聪慧的人,只怕也难以做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沈傲微微一笑,左右手纷纷执笔探向宣白纸上,众人的心也都吊了起来,此人太狂了,不过大家显然很喜欢;当然,蔡伦是例外,他一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傲,手的纸扇也忘了摇动,心里却是对沈傲故弄玄虚鄙夷不已,想道:“左右同时行书,哈哈,不知这姓沈是不是疯了,据闻这个沈傲的行书不错,还曾得到阅卷的尚书大人赏识,可惜没有看到他的初试试卷;不过现在看来,此人也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。”

    沈傲落笔,左手笔下浓墨先在宣白纸上渲染开,随即右手的毛笔在另一行开局,左手的笔下开始游走,随即,一个‘舞’字渐渐显形。

    这舞字用的很常见,众人一看,是王羲之的行草写法,可是字里行间,竟是尽得王羲之的笔法精妙,有一股天质自然,丰神盖代的风采,犹如王右军复生,非但字体分毫不差,就是那笔意,那字风亦无差别。

    许多人倒吸了口凉气,要知道,沈傲可是用左手写出来的,这个‘舞’字,虽有邯郸学步之嫌,却足以秒杀场所有行书大家了;那蔡伦的行书与沈傲一比,顿时珠玉变为了粪土,黯然失色。

    沈傲的右手也动了,手腕一转,便有一个‘吟’字写出来,这一看,却又与方才那舞字截然不同,这个吟字不知使用的是什么字体,丰腴圆润,字里行间,有一种飘逸之感,其风韵竟不在王羲之行草之下。

    “好字!”赵佶忍不住赞叹一声,他也是极推崇王羲之的,只看沈傲临摹王羲之的行草,心暗暗吃惊,他自信自己若是挥最好的状态,亦可以做到沈傲这样的地步,毕竟王羲之的字体,他已不知练过多少次;可是沈傲用的却是左手,一心两用,单这份功力,其书法就已远自己了。

    再看右边的‘吟’字,忍不住咦了一声,这种字体前所未见,但行书之,却仿佛吸收了历代书法名家的风格。

    “这字体莫非是他创造的?”赵佶心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沈傲左右手继续舞动,在一片赞叹声,显得很专注,左手的第二字,用的写法与之前又有不同,众人都认得出王羲之的字体,只不过行草变成了隶体,风格迥异;欣赏的人,谁都曾模仿过王羲之的书法,这一看,便都觉得汗颜,同样是临摹,可是比之眼前这个少年,实在自愧不如。

    更令人新奇的是右手笔下的字体,第二个字与第一个字也是不同,非但不同,而且风格迥异,可是这种字体,却也是从所未见,如果先前右手那字是飘逸的风格,那么现在这种字体完全用的是缜密细腻的书风,观其书,有一种极强的厚重感。

    世上哪里有人的书法竟是风格迥异,而且是前所未见,难道这两种字体竟全都是这个少年所创造出来的?这样的冲击力,几乎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。

    蔡伦此刻的脸色已是一片煞白,只从第一个开始,沈傲的行书就已远胜自己,再看沈傲继续写下去,他先前的行书几乎已是不值一提了;他的脑顿时嗡嗡乱想,失魂落魄地想着:“他不过是祈国公的一个远亲,又算得了什么,本公子名门世家,竟是输给了他,这……这……”

    他不敢再想下去,几乎是定住了,想立即转身即走,可是看到那行书,却又忍不住想继续观摩下去,这样的好字,这样的字体,当真是前无古人,蔡伦的脚竟是挪不开了。

    周若研着磨,她对行书也只是略懂,看了沈傲的字,只觉得很舒服;有的字豪放,有的字严密细腻,有的字飘逸轻盈,但觉得要比方才蔡伦要好看得多。心就想:“这个家伙真是怪极了,明明放荡不羁的样子,偏偏却能写出这么多风格的字。”随即又想:“他和蔡伦反目,莫不是因为……”想到这里,周若的俏脸便红了,好在四周的人都将注意力转向沈傲的书法,谁也没有觉。

    看到这些人沉浸在沈傲的书法之,一个个浑浑噩噩的样子,周若似乎生出了些许的自豪感,这种感觉很奇怪,就如她也被人注目一样;心里呸了一声,恼怒着想:“我自豪个什么,他写他的字,和我有什么干系,哼,谁稀罕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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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章送来了,话说炎炎夏日,老虎轻伤不下火线,想到这里,老虎已经为自己感动了,大家感动了有木有?有木有?有的话怎么不见人支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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